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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高职分类考试数学集合考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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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高职分类考试数学集合考点

  知识要点:

  1.集合的有关概念。

  1)集合(集):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(集).其中每一个对象叫元素

  注意:①集合与集合的元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教科书中是通过描述给出的,这与平面几何中的点与直线的概念类似。

  ②集合中的元素具有确定性(a?A和a?A,二者必居其一)、互异性(若a?A,b?A,则a≠b)和无序性({a,b}与{b,a}表示同一个集合)。

  ③集合具有两方面的意义,即:凡是符合条件的对象都是它的元素;只要是它的元素就必须符号条件

  2)集合的表示方法:常用的有列举法、描述法和图文法

  3)集合的分类:有限集,无限集,空集。

  4)常用数集:N,Z,Q,R,N*

  2.子集、交集、并集、补集、空集、全集等概念。

  1)子集:若对x∈A都有x∈B,则A B(或A B);

  2)真子集:A B且存在x0∈B但x0 A;记为A B(或 ,且 )

  3)交集:A∩B={x| x∈A且x∈B}

  4)并集:A∪B={x| x∈A或x∈B}

  5)补集:CUA={x| x A但x∈U}

  注意:①? A,若A≠?,则? A ;

  ②若 , ,则 ;

  ③若 且 ,则A=B(等集)

  知识点汇总

  1、集合的概念

  集合中的元素具有确定性、互异性和无序性,其中互异性的应用比较广泛,是重点。

  互异性,即集合中的元素互不相同。

  何时验证互异性:用列举法表示的集合,当集合中的元素含有字母的时候,求出字母的值后,一定要验证互异性。

  验证的方法是:把字母的值带入集合,如果集合中有相同的元素,则此值不合题意,应舍去,反之,此值符合题意。

  2、常用数集及记法

  N表示自然数集;N*或N+表示正整数集;Z表示整数集;Q表示有理数集;R表示实数集。

  3、元素与集合间的关系

  对象a与集合M间的关系是:若a在集合M中,则a属于M,若a不在集合M中,则a不属于M。

  4、集合的表示法

  ①列举法: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,写在一个大括号内,就表示一个集合,例如集合:{1,2,3,4}。

  ②描述法:{代表元素|代表元素满足的条件},例如集合:{x|x>0}。

  遇到描述法表示的集合,一定要先弄明白代表元素的含义。

  例如:集合{x|ax﹣1=0},代表元素是x,x是方程ax﹣1=0中的未知数,所以这个集合中的元素就是方程ax﹣1=0的解。

  ③图示法:用数轴和韦恩图来表示集合,常在需要使用数形结合的解题过程中使用。

  5、集合的分类

  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叫有限集;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叫无限集;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叫空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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